关于2008年 “十一”国庆节放假的安排

作者:日期:2008-09-18

按照上级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学院“十一”国庆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时间
      1、9月28日(周日)至10月5日(周日),全院放假8天,9月27日(周六)照常上班、上课。10月6日(周一)正式上班、上课。
二、假期工作和要求
      1.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学生处及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的稳定工作,安排专人值班,切实把稳定工作落到实处。要掌握“十一”长假期间相关社会动态、学生思想动态和出行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有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情要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和值班院领导。
      2.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领导要亲自抓检查落实,切实做好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9月26日前要组织全院防火、防盗等安全大检查。
      3.加强安全教育宣传,确保管理到位。学生部和各分院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明确提出具体的管理规范和要求,特别要注意强调出游安全和消防安全,通过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学生离开本地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4、招生处、各分院要继续做好2008年招生补录等各项工作。
      5、各分院、学生处、总务处、图书馆等部门要认真做好留校学生的学习、膳食等生活安排工作。各分院均应成立留校学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6、宣传部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宣传工作。团委要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各项活动。
      7、学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使手机保持开机,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以应对临时工作和突发事件。部门负责人假期外出要向学院主要领导请假,部门工作人员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请假,如有临时工作,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就要到岗。外出人员注意安全,按时返校。
      8、医院、多经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放假时间自定并报学院办公室。烟台分院假期工作比照此通知执行。                        
三、假期值班
      1、值班人员应高度重视、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要坚持上岗后向总值班报到,并认真检查各楼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通知下一值班人员上岗,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如出现脱岗、漏岗、空岗而贻误工作者除将给予通报批评外,将承担由此而起的一切责任。总值班要负责检查全院安全等各项假期工作。值班电话57839117。
      2、各分院、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并将值班名单和值班电话于9月25日前报院办和保卫处。
      3、值班安排详见校园网《干部值班表》。
      望各分院、各单位、各部门结合此通知安排好各自的工作。
                                 
                                    院办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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