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九年“十一”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日期:2009-09-23

院属各分院、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09年“十一”放假相关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1、学生及专职教师放假时间:2009年9月26日(周六)~10月11日(周日),10月12日(周一)上班、上课。放假期间,教师要认真做好课件及备课等教学准备工作。
其余所有部门放假时间:10月1日~10月8日放假;9月27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1日要留派值班人员,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进行。将值班名单于9月24日前报院办和保卫处。
      2、“十一”前,要组织全院防火、防盗等安全大检查。各分院、各单位、各部门应对安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节能、治安等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保卫处要对全院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加强门卫管理,切实组织好巡逻。各分院、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安排好值班,负起相关责任,保证建国60周年及“十一”期间安全稳定. 
      3、各部门、各单位、各分院在假期期间按照学院的总体要求对甲型流感要进行严密的监控和预防,要继续按照零报告制度上报到院办。
      4、学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使手机保持开机,以应对临时工作和突发事件。部门负责人假期外出要向主要领导请假,部门工作人员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请假,如有临时工作,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部门就要到岗。外出人员注意安全,按时返校。
      5、假期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要按照《值班须知》要求,坚持上岗后向总值班报到,要认真检查各楼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做好值班记录并通知下一值班人员上岗,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如出现脱岗、漏岗、空岗而贻误工作者除将给予通报批评外,将承担由此而起的一切责任。总值班要进行交接,总值班值班结束要检查值班室记录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
      6、医院、多经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放假时间参照本通知并报学院办公室。烟台分院假期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望各单位、部门结合此通知安排好各自的工作。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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