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分院(单位):
在第二十五个教师节暨建院五十周年来临之际,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学院决定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师为院属在岗的专职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为学院范围内除专职教师外的在岗人员;优秀辅导员为院属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在岗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思想端正,业务精艺求精,教学各环节一丝不苟,教学效果好,受到同行和学生的好评;
3、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
4、教书不忘育人,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受学生拥戴。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在行政管理,教学辅助和后勤保障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效率高,成绩突出;
2、工作勤奋,有创新意识,有全局观念,有协作精神,有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受到领导和同事的赞誉;
3、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热情为教学服务。能在工作中自觉地做到通过管理和服务工作,教育学生,培养学生。
(三)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把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用于管理实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班级管理方法,所属班级在日常和重大活动中成绩突出;
3、严于律己,品行端正,受学生敬仰,为学生楷模;
4、精通业务,掌握学生管理规律,对班级情况和学生思想状况了如指掌,做学生的良师和知心朋友。,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群众评选,各部门、各分院(单位)推荐,学院确定。
四、有关要求
评优登记表及先进事迹材料(08-09学年主要工作成绩)务于9月2日前报劳动人事处。
二ΟΟ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