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收取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费的紧急通知 作者:日期:2009-12-09 各教学分院、院属有关部门: 按照教育厅通知,根据黑价联(2009)59号文件规定,拟参加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试讲)费60元,请各位拟参加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于2009年12月9日(仅此一天)从速到人事处交费,望相互转告,逾期不候。 哈铁学院劳动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